1.市药监局顺义分局牵头负责药品供应保障总体组织协调、运转服务工作,重点监管储备配送药品质量安全,制定《储备药品应急调用管理办法》。
2.区卫生局牵头负责制定储备配送需求计划,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使用统一配送药品,制定《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办法》。
3.区商务委负责与北京市储备管理及储备单位沟通,紧急状态下可以申请市级储备支援,制定《集中储备统一配送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4.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协调药品储备配送主体招标工作,并对其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考核各有关部门履行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全区药品价格情况。
5.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资金,监督集中储备统一配送资金运行情况,制定《药品储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6.区国资委负责药品储备配送主体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
7.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研究探索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与集中储备统一配送模式有效对接的具体办法,应急状态下动员本区药品生产能力。
8.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负责药品储备配送主体的监督管理,办理许可资质变更等相关手续。
9.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环节依法行政行为及规范运行情况。
10.区监察局负责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现象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效能低下等行为,防治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
11.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医保定点单位资格初审和监督、管理、检查工作。
12.各销售使用单位负责上报计划、盘点库存、清算货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将合理用药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与个人工资、奖金挂钩,防止发生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
13.区广电中心负责便民惠民政策、措施、效果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部署之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药品集中储备统一配送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做到政府担责任、部门有作为、市场显活力、百姓得实惠,切实加快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要将制度建设、计划执行、监督考核、资金管理作为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起步阶段的重中之重,确保开局良好、基础牢固、持久发展,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努力创造具有顺义特色的模式方法。
(三)科学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坚持全方位监督和持续改进,通过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