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建办[2011]12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稽[2011]33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查促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检查。开展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等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督察、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展、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节能示范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配租配售、使用和产权管理方面违规问题的查处。
(三)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落实《
城乡规划法》,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随意更改城乡规划的行为。开展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加大对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强化对节能材料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