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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1]15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 222号)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成检查组于2011年8月27日至31日对我省进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迎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对上半年各地自行检查以及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检查中查出的各项问题,抓紧督促整改,整改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同时要针对本地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不同情况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二、请各地立即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项目进行梳理,将形象进度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项目列出清单,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中所列检查内容逐一进行复检。并将检查情况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省建管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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