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确定辖区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组织、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落实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强制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推进电镀行业重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二)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
1、继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减排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桃浦污水处理厂。
(2)检查时间
2011年4月至10月。
(3)具体要求
①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是否稳定运行,包括水量是否达到处理负荷、进出口水质、中控室及在线监测仪器仪表是否正常运行、运行台帐记录和减排档案是否完善,异常情况、故障检修记录、停运记录情况是否完整等。
②污泥是否进行妥善处置,严厉查处污泥倾倒入河道、水塘、海洋中及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地方堆放等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③检查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超越管、三通管等违规设计,是否有效纳入监管范围。
④对污水处理厂受委托企业处理废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要依法从重处罚。
(4)职责分工
区环保部门会同水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继续开展燃煤锅炉脱硫等设施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本区已建成燃煤锅炉脱硫等设施的企业。
(2)检查时间
2011年4月至10月。
(3)具体要求
加大燃煤锅炉脱硫和脱硝设施运行检查频次,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脱硫烟气旁路挡板铅封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①重点检查燃煤锅炉脱硫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检查脱硫设施故障停运报备记录,严肃查处使用旁路偷排、不正常添加脱硫剂、脱硫设施非正常停运等不正常运行情况。
②重点检查燃煤锅炉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包括在线监测数据和DCS历史运行数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维护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和DCS历史运行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③检查脱硫石膏是否进行妥善处置,严厉查处脱硫石膏露天堆放、随意倾倒入河道、水塘等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4)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本区燃煤锅炉脱硫设施的执法检查。
(三)强化环境安全的专项检查
1、开展普陀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中“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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