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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陀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11年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④职责分工
  区环保、食药监、绿化市容和城管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餐饮业单位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方面开展培训和执法检查。
  (2)加强以汽车4s店为重点的汽修行业的专项整治;
  ①整治范围
  本区范围内以汽车4s店为重点的汽修行业。
  ②整治时间
  2011年7月至10月。
  ③具体要求
  对本区汽车4s店等汽修单位的分布、数量、经营状况、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环保部门组织相关汽修行业经营和管理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相关汽修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培训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环保部门对相关单位在废水、废气治理和排放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予以查处。
  ④职责分工
  环保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调查、培训和执法检查。
  6、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
  (1)加强扬尘污染整治
  ①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重点区域包括长风生态商务区、真如城市副中心以及旅游景点周边、高架道路和主要景观道路两侧。
  ②整治时间
  2011年3月至10月。
  ③具体要求
  严格控制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实现工地围挡、围拦封闭率达到100%,地面硬化率达到100%,建材堆放遮盖率达到100%,运输车辆冲洗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围挡、遮盖率达到100%,裸土绿化率达到100%,拆除施工标准化洒水率达到100%(人工拆除工程除外)。
  建筑渣土车出场前清洗率达到100%,中心城区道路总机扫率达到85%以上,冲洗率达到80%以上。
  在中心城区,对短时间内不能完工的基础设施、市政道路、重大建设项目、园林绿化等工程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拆房作业和实施道路开挖过程中的扬尘控制工作。
  ④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区建设交通委负责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区房管局负责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区绿化市容局负责道路保洁、物料运输和绿化工程的扬尘污染整治;普陀公安分局和区城管大队负责物料运输执法检查工作。
  (2)开展锅炉、炉窑烟尘整治
  ①检查范围
  高架、高速公路以及主要道路沿线两侧以及旅游点周边区域。
  ②检查时间
  2011年1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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