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密切联系企业高管,注重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企业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分析、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民营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各级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与企业负责人建立稳固的沟通联系机制。
26.建立企业负责人培训制度。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高层次、多类型的高端专业培训,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职业经理人,着力培养青年企业家,为工业发展增添新鲜血液。每年组织企业家参加两次高端管理人员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高层次论坛。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机制,实现企业负责人的责、权、利相统一。
九、加大财政金融扶持
27.建立财政投入激励机制。设立市级工业转型振兴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各项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约投放,发挥财政投资的最大效益。市级工业转型振兴专项资金起始年不少于2亿元。各区(市)也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相应的扶持或配套资金。
28.建立和谐的政银企关系。设立“银行发展贡献奖”,用于表彰奖励对工业信贷有效投入取得突出业绩的金融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商业银行与企业对接洽谈会,每半年政府组织一次政银企直接对接洽谈活动。市政府每年推荐100家工业企业作为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对象,由各金融机构分别提出相应扶持方案,市里根据实际落实情况对各金融机构进行考核。
十、营造工业发展良好环境
2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工业转型振兴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有关副市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对外战略合作办公室、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等,实行定目标、定投入、定进度、定责任、定奖惩的“五定”责任制,将工业转型振兴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对重点产业、大企业(集团)、重大项目分别实行领导帮包或重点帮扶制度,投资过10亿元的重点项目由市级领导帮包,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由市直部门或区(市)主要领导帮包。把工业发展的速度效益、投资结构、自主创新、大企业(集团)建设、节能降耗、环境建设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完善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代表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评议。对在工业转型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