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王振林、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李国营、发展改革委董建华、综治办王金广、住房城乡建设委盛德利、人口计生委秦士友、教委冯义国、商务委王福印、经济信息化委吴建国、人力社保局赵殿江、民政局刘庆顺、卫生局单德智、市工商局顺义分局陈福刚、市规划委顺义分局杨卫东、城管监察大队周霆钧、各街道办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二十八、司法局(1项)
51.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司法局闻广平、综治办王金广、各街办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二十九、综治办(1项)
52.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整合社会面防控力量,不断完善社会面防控体系。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综治办王金广、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李国营、各街办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三十、市公安局顺义分局(1项)
53.加大科技创安力度,强化日常巡逻防控,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针对性的精确打击,确保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李国营、综治办王金广、各街办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三十一、环保局(3项)
54.全面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26项创建指标,完成6个国家级优美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市级优美镇和10个市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实施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加快15个未达标排污口的治理,加强区内16条河流、40个断面的监测考核,确保排污口100%达标,断面85%达标。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环保局李国印、市政市容委李国新、文明办张守旺、水务局李守义、城管监察大队周霆钧、相关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5.落实十六阶段大气污染各项防治措施,确保完成优良天数73%、SO2削减1300吨任务指标。加快黄标车淘汰,加强流动污染源、施工工地的监管,完成46台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新增清洁能源使用单位20家,推动高丽营、李遂、赵全营三个镇级供热中心建设,完成城南供热中心等6家大型供热中心DCS中控设施安装,加强对市级18个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环保局李国印、市政市容委李国新、住房城乡建设委盛德利、交通局李成、城管监察大队周霆钧、商务委王福印、市工商局顺义分局陈福刚、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6.加快环保工程建设,完成3个国控重点源、7个镇级污水处理站、3个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推进新城马坡组团再生水厂等13个减排工程建设,确保汉石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等12项工程的验收及运行。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环保局李国印、市政市容委李国新、水务局李守义、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镇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三十二、交通局(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