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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组建海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专业评议专家库。由各有关学科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组成。每次评议活动,由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人员,在海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专业评议工作(已担任海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成员的不再参加专业评议工作)。

  3、各市县(洋浦)相应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推荐供本辖区中小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

  (二)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

  与我省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以及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包含高中基础会考辅导材料)。

  现阶段评议的年级和学科为:

  小学:1-6年级的语文、数学,3-6年级的英语;

  初中:7-9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7-8年级的生物、地理,8-9年级的物理,9年级的化学;

  高中:1-3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1-2年级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限基础会考指导)。

  如我省免费提供某类教辅材料,则对相应的年级和学科,不再评议推荐相同种类的教辅材料。

  (三)评议推荐程序

  1、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相应年份的5月份,教辅材料编写单位或出版单位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提交评议申请。由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确定被评议资格,报评议委员会批准后组织评议。

  2、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辅材料的种类,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业评议专家组。

  3、专业评议专家组对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教辅材料版本(每个学科每个版本不超过3套)。

  4、评议委员会听取专业评议专家组的汇报,对拟推荐教辅材料版本进行审定。结合定价等情况,确定拟推荐教辅材料版本(每个学科每个版本不超过2套),由省教育厅负责向各市县(洋浦)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小学校和社会发布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公告。

  5、各市县(洋浦)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我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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