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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外来从业人员、镇保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推进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外来从业人员、镇保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推进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的《本区外来从业人员、镇保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推进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本区外来从业人员、镇保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推进方案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本区外来从业人员和镇保从业人员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权益,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按照市统一部署,逐步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本市城保;镇保现有参保人员一分为二,企业从业人员直接向城保过渡,被征地人员暂保留镇保。
  本区外来从业人员、镇保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工作集中办理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外来从业人员、镇保从业人员参加城保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区府办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区委宣传部、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分管负责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会保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矛盾化解两个工作小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职责分工
  1、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指挥、重点问题协调、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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