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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本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工作落实
  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和长期未能解决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相关责任,跟踪督查,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同时,要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多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至6月)
  根据国家九部委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做好相应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6月至9月)
  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2011年10月至11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并迎接国务院和上海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1年11月)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

闵行区环境保护局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闵行区监察局
闵行区司法局
闵行区水务局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闵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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