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位分类
倡导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单位生活垃圾分为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配置相应垃圾桶进行分类存放,杜绝将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工业垃圾混入日常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其它垃圾委托本区域有行政资质的环卫服务公司,根据服务合同定期收运;可回收物由单位负责分类存放,并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有害垃圾由单位负责分类存放,定期通知环卫企业专项收运。
配置食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处理,应按照《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
五、具体措施
(一)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管理
根据市绿化市容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处置量的总量控制管理,同时,区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签订推进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生活垃圾实际水运处置量控制在计划量以内,每减量1吨奖励50元,奖励经费在区年度生活垃圾处置费预算总额中列支;超出控制计划量,超出部分的生活垃圾量处置费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全额承担,具体细则由区绿化市容局另行制订。
(二)建设区级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
抓紧建设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应急处置场,将颛桥简易垃圾堆场进行综合环境改造,引进一家环保企业建设有机垃圾应急处置场,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阶段的有机垃圾处理。同时,为了长远解决有机垃圾(居民厨余果皮、菜场有机垃圾、绿化垃圾等)、装修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有害垃圾的储存转运,以及市容环卫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区政府解决建设用地,建设一座100亩区级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基地,区财政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
(三)建立计量统计制度
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行计量统计制度,对分类前的垃圾量及分类后的各类垃圾的数量进行统计,按月作为一个统计周期。统计数据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垃圾分类推进小组予以确认,区分类办进行随机性核查。统计数据作为评比先进、补贴奖励的依据。
(四)建立垃圾分类表彰奖励制度
一是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创建活动,根据创建结果给予达标、规范、示范三个等级的评定;二是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菜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垃圾分类评优活动,并予以表彰;三是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分类试点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居民、物业、居委、管理部门、作业人员开展评先活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考核标准等有关事项由区分类办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