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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闵行区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每年立体绿化的建设和养护经费。
  (四)区规划土地局。负责在土地出让(划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立体绿化建设指标。
  (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做好房屋公建配套设施中的立体绿化建设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区内教育系统的屋顶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七)区卫生局。负责区内卫生系统的屋顶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八)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全区立体绿化建设推进和管理工作,编制立体绿化的建设计划、方案审定、立项、招标及技术指导等。
  (九)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所管配套建筑的立体绿化建设。
  (十)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负责区属在建项目中立体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资金落实等工作。
  (十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辖区内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二)其他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标准经费
  (一)建设经费
  1、新建项目:(1)政府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应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2)社会单位投资的项目,立体绿化建设列入区年度计划的,原则上按照下列建设标准给予50%补贴。
  2、已建项目:(1)凡属区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2)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费用,原则上按照下列建设标准给予50%补贴(绿篱围墙区补贴35%)。
  (二)建设标准
  1、屋顶绿化:花园式为42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25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150元/平方米。
  2、绿篱围墙、桥柱绿化:40元/米。
  3、窗阳台檐口绿化:250元/米。
  4、绿荫停车场:200元/平方米。
  (三)养护经费
  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
  1、区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镇级建设的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会单位自行落实,区绿化管理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结合巡查、考核结果给予50%补贴。
  3、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养护资金由社会单位自行落实,区绿化管理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结合巡查、考核结果给予20%奖励补贴。
  (四)养护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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