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延庆县葡萄酒庄产业准入扶持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在葡萄酒庄产业带规划范围内,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由县相关部门负责接到葡萄酒庄项目红线。
  (二)葡萄酒庄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葡萄酒庄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占项目园区总面积的3%,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与项目立项时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符合。
  (三)企业投产并正式销售后,形成县级财政主要留成部分的100%作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扶持期限为3年。
  (四)规划区内种植葡萄,县有关部门负责协助建设节水灌溉水利配套设施。
  (五)葡萄种植3年后,苗木保有率达到95%以上的,按照每亩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兑现。鼓励投资企业栽植高抗寒、抗病的优质品种,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六)对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酒庄建成并经综合验收后,给予投资企业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对重大项目和行业龙头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
  五、合同约定和退出情况
  (一)合同约定
  入驻葡萄酒庄产业带项目必须签订投资合同,投资合同中需约定下述内容:
  1.种植葡萄的品种、葡萄种植的面积、葡萄酒生产工艺。
  2.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单位产值水耗、单位产值能耗,项目总投资、年销售收入、年创税、年生产能力、吸纳就业等指标。
  3.签约后办理前期手续的时限,以及开工、竣工、投产时间,投产后达到的效益及时限。
  4.约定限制性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强化履约,避免出现建设用地闲置的情况。
  (二)退出情况
  凡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出现签约超期不办理前期手续或签约超期不开工的情况,投资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签约超期不办理前期手续项目
  项目签约后,投资方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征求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化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延庆国土资源分局、延庆规划分局、县环保局等职能部门意见,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开始项目立项工作。投资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任何前期手续尚未办理,由签约方督促投资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合理原因仍未办理任何前期手续的,一律终止合同,收回流转土地。
  2.签约超期不开工建设项目
  项目立项后,签约方督促投资方及时开工建设。
  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不开工建设的,投资方依照合同约定向签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一年仍未开工建设的,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建设用地出让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土地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
  对享受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投资项目,由第十一届世界葡萄大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收回对投资方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