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工业领域节能。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关键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重点对钢铁、纺织、建材、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进行重大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到2015年,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75%以上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5%以上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抓好建筑节能。积极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加强对节能施工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逐步实施强制性建筑节能新标准。到2015年,城镇新建居住小区和重大公共设施中节能建筑比重达到95%以上。城市和县城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以上。稳步推进建制镇和农村建筑节能。推行建筑能耗监管,开展既有建筑能耗检测。将既有建筑改造和民生实事工程相结合,推广便于改造、利于居住的建筑节能措施。新型墙材在全市城镇规划“禁实”区的应用比例达100%,“禁实”工作延伸至乡镇和农村。深入推进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开展现有路灯、景观灯的节能改造,积极应用绿色照明工具,推进智能控制系统管理,推广LED技术应用。
(三)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交通运输节能以提高运输效率为目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一是公路运输节能。加快运输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和质量升级,推广现代物流集约配送,优化运输结构,降低客货运输量单位油耗。通过价格政策引导等措施,降低机动车活动密度,减少机动车行驶里程,实现公路运输节能。二是城市公交节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公共交通信息化,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辆和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实现低碳化发展。加强路网建设,优化公交线网,解决线路设置不科学、车辆空驶里程多、机动车拥堵、能耗浪费等问题。
(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针对不同公共机构建筑特点和能源消费类型,对公共机构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采暖、照明、电梯等进行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蓄热技术、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等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室内温度最低(高)标准。修改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构建节能产品采购网络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节能产品、设备强制采购制度,扩大节能产品采购范围。制定和完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将公务用车纳入节能产品采购范围,鼓励使用小排量汽车。积极推动公务用车改革,淘汰高耗能车辆,完善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