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业方面,开展“程序式”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按照1:500成图比例尺的精度要求,采用一级GPS定位控制测量和城市二级导线测量方式布设平面控制图,以实地测量的方式获取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主要界址点的坐标信息,形成高精度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成果。
(二)内业方面,以本市地籍基础数据库中的村、村民小组界线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二调”数据成果,结合2011年最新的分辨率为0.25米的航空影像,全面清理各街镇(园区)、村、村民小组等行政界线和土地所有权界线的基本情况,形成用于外业调查的工作图纸及资料。
四、调查程序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以村为单位、村民小组为单元,按“申报-调查-确认”的程序开展,采用现场指界、实测界线等方式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并通过村与村之间签订《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等形式确定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所有权界线。
基本程序:首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情况进行申报;其次,调查机构收集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通过对申报内容的调查、核实,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推举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指界人,开展现场指界、埋设界桩、实测界址点等调查工作,在内业数据处理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最后,由村民小组、村、街镇(园区)对调查成果进行确认,组织相关土地权利人签署《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
五、组织领导
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由区、街镇(园区)联合完成。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区、街镇(园区)两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要求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具体如下:
(一)区级组织机构
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并协调解决本辖区土地调查中的重大问题,由副区长连正华任组长,区规划土地局局长邵雷明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农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民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区土地调查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土地局,由邵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区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地籍科、用地科、规划科、成果办、测量队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土地调查日常工作,并对调查资料、成果进行归档管理,下设综合组、调查组、权属组三个专题小组:
1、综合组。负责组织协调区土地调查办公室日常工作,制订调查实施方案,推进调查工作启动,落实调查经费及人员设备,跟踪调查进度并及时向区土地调查办公室汇报相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