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切实加强卫生安全及食堂管理。各地各高等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学生食堂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2011]16号)要求,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责任意识。要积极开展农校对接工作,努力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和稳定饭菜价格、质量长效机制。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的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杜绝不良食品进入学校,有效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7.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9+3”学生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教【2007】20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校长的领导责任和带队老师的岗位责任,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针对学生实习实际情况,梳理问题和排查隐患,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督促“9+3”学校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9+3”学校要建立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及时掌握信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学生特别是藏区学生的安全教育,努力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掌握学生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冲突。要继续做好新生军训和入学安全教育,坚持“警校共育”和“混班混住”,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防控,确保学校稳定
8.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国土、地震、气象等部门联系,了解学校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威胁情况,认真做好地震、山体滑坡、滚石、泥石流、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要根据应对自然灾害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避险和施救等准备工作。要针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必要时可采取转移疏散学生、停课调课等处置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学校和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应对地质灾害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继续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点的防范和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