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一是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前)操制度,广泛建立职工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经常性的职工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倡导每人每周参加3次以上体育锻炼,每年参加1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1项以上科学健身锻炼方式。二是完善“年年有重点、月月有高潮、周周有活动”赛事组织制度,丰富社区、农村体育活动,倡导街镇每届政府举办1次全镇(街道)性的综合运动会,每年举办1次不少于6个项目的镇级社区体育大会;80%以上村委、100%居委每年举行1次小型运动会,举办1-2次单项体育比赛。开展体育节假日活动,积极承办和参加市级及以上赛事活动。三是借助F1品牌赛事效应,做大、做强龙舟、风筝、元旦长跑、全民健身日跳踢、春节冬泳等品牌赛事活动,开展品牌(特色)项目申报工作,80%镇(街道)逐步实现“一镇一品”。四是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体质。进一步丰富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继续扩大“人人运动,学会游泳”活动覆盖面。通过阳光体育运动、课间操、课间跑等方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活动,帮助学生重点掌握1-2项体育技能,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在校学生体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队伍建设
  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以事业性体育机构为骨干,以社团性体育组织为助手,以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发挥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指导站、单项体育协会等各类群众性体育组织作用,以赛事、培训、社区配送等为平台,进一步建全和完善相关评估、管理、奖励等机制。二是壮大健身团队组织,实行体育健身团队注册制度,建立健身团队信息库,逐步实现每个居委和60%村委拥有2支以上健身团队,其余村拥有1支以上健身团队。三是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者队伍,并延伸至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健身团队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区内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占我区常住人口1.5‰的目标;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推行社区体育社工服务制度。四是加强体育健身项目裁判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体育赛事的组织能力和办赛水平。五是推进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发展市级职工健身示范基地、社区体育生活化示范基地、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示范校、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社区体育示范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员示范站各1-2个。
  (五)完善体质监测工作
  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市民体质测试活动,建立市民体质健康档案和市民体质数据库,保持《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95%以上,优秀率达25%。二是切实提高体质数据分析和研究能力,形成市民体质研究报告制度,促进全民健身科学化和个性化发展。三是体质监测与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相结合,扩大运动干预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四是建立完善区、镇两级体质监测网点,实现街镇体质监测网点全覆盖,测试队伍数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