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关于201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十二五”时期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严格预算管理、严肃预算执行的要求,现将编制201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区“十二五”规划和区委、区府提出的工作目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坚持预算安排与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本区财力相适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领域的支出,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力度,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预算执行和结余资金管理,完善动态跟踪和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预算监督的有效性。
二、预算编制工作重点
(一)加强收入管理,统筹平衡财政资金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含教育收费),部门预算外收入缴入国库后,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不再与部门支出挂钩,实行收支分离,部门支出由区财政根据不同用途,通过一般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预算是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部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方式和要求,科学、合理、准确地编制收入预算,并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二)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