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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参加皖粤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推介本地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落实本地推介和签约项目,做好签约客商邀请和接待工作,参与和组织开展与广东的合作交流、项目考察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皖粤经贸合作活动的认识。长三角和珠三角是我市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推进皖粤经贸合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对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配套能力,有种类齐备、成本低廉的要素保障,具备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比较优势和良好条件。

  (二)切实加强对皖粤经贸合作活动的领导。在市推进皖粤经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基础上,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以活动为抓手、以成果为目标的活动领导机制,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重点,加强与省对应工作组和省直对口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注重实效,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切实扩大皖粤经贸合作活动的成果。一是要切实抓好项目工作,进一步挖掘我市资源要素禀赋和产业发展优势,认真编排一批合作推介项目,对在谈项目进一步抓跟进、促签约,对协议项目进一步抓落实、促落地,对合同项目进一步抓开工、促进度。二是要切实抓好活动组织,重点做好赴粤活动和粤企来蚌考察接洽工作,不断扩大活动成果。

  (四)切实强化对皖粤经贸合作活动的考核。市推进皖粤经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切实加强活动组织和项目调度督查,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活动结束后,市推进皖粤经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和持续追踪,推进皖粤经贸合作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附件:
  蚌埠市推进皖粤经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操龙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新强 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办主任

  朱求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静 市发改委主任

  彭 建 市经信委主任

  任 生 市招商局局长

  刘 淮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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