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等。
(三)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力度,完成2012年农业源减排目标任务(COD下降2%、NH3-N下降2。5%)。
年度目标:2012年度要抓好全市125家(其中:谯城区32家、涡阳县30家、蒙城县31家、利辛县3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纳入减排计划的12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全面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禁虚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养殖存(出)栏数量。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四)完成机动车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加大对不达标车辆整治和淘汰力度。
年度目标:从2012年起,禁止外地"黄标车"转入上牌。对达到报废年限的10313辆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做好机动车减排的核查核算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完成全市193家砖瓦窑厂结构减排。
年度目标:加大对酿造、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工作力度,加大全市砖瓦窑厂、小锅炉、小化工、小造纸厂等关停淘汰力度,确保2011年已关停的193家砖瓦窑厂彻底拆除设备,台账资料齐全。
牵头单位:市经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公司等。
(六)强化项目准入和环保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年度目标: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建立健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完成全市5个工业园区扩区规划环评,以及蒙城江淮安驰年产15万辆微车和安徽涡阳三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乙二醇等项目环评报批工作。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和重点企业。
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七)加快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年度目标:确保2012年年底前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涡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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