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严格非煤矿山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准入制度,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
3.危险化学品:促进化工产业安全合理布局,强化化工产业集中区风险评价,严格规划。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预警机制,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以及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到2015年,15类风险大的危险工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集散性自动控制(dcs)和紧急停车(esd)系统,涉及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和紧急连锁控制,推动化工企业实现本质安全。
4.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淘汰安全投入少、条件差、生产规模小的生产企业,支持部分区域位置布局不合理,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的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骨干生产企业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生产。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加大打击使用国家违禁药品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到2015年底以前,烟花爆竹企业重点部位全部实现视频监控;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环节的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建设单位将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得到有效使用;加大对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对重点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制度;积极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有效预防伤亡事故。
6.消防安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消防监控与预警。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提高消防队伍装备。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各类消防演练。建立社区网格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切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