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水上交通:加强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实现重点水域和船型标准化;强化渡口、码头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对航道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水上救生衣》行动,建立完善水上应急搜救队伍,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
8.特种行业及其他:严格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实施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民用爆破器材的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加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规范管理和培训,突出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创新监理方式,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电力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力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化电力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电力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设备和技术操作违反程序等引发的事故,对水电站大坝进行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加强对大、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关、严格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务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监管
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建立完善全市职业危害数据库。加强对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机械、化工、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预防与控制,及时排查、消除重大职业健康危害;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制度,到2013年,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到2015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达70%,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80%;定期公开企业职业危害信息,到2013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100%。同时,安监部门将定期将辖区内职业危害严重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企业名单在主要媒体曝光;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深化职业健康示范企业试点建设,推进职业健康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实施考核,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加强卫生、工会、人社等部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到2015年,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职业病发病率大幅下降、重大职业病事故显著减少,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加大《科技兴安》实施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