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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三)凡被县政府办公室转报至市政府办公厅每条(篇)加1分,如被市政府办公厅刊用每条(篇)按双倍计分;被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篇)按双倍计分。
  (四)对未按时报送约稿信息的,每次扣2分。上报信息失真、失误的,每条扣5分;紧急重要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1次扣10分,由此对领导决策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五、奖惩办法
  (一)年度达标的乡镇和部门按超标率,乡镇取前10名、部门取前12名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可推荐1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报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未完成基本目标任务的,取消年底政务信息工作评奖资格,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从交办任务分值中进行考核扣分,其中乡镇1分,部门2分。

  附件:2010年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基本目标分值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基本目标分值

   类别单位政务信息(分)   类别单位政务信息(分)   类别单位政务信息(分)
西沱镇40河嘴乡30劳务局30
南宾镇40金铃乡30国税局30
黄水镇40石家乡30财政局30
下路镇40新乐乡30司法局30
悦崃镇40三星乡30地税局30
龙沙镇40发改委40质监局30
沙子镇40农 委40审计局30
大歇镇40经信委40民政局30
王场镇4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环保局30
冷水镇40国土房管局40统计局30
鱼池镇40交通局40市政园林局30
万朝镇40建 委40移民局30
马武镇40园区管委会40公安局40
三河镇40教 委40民宗委20
临溪镇40旅游局40科 委20
沿溪镇40招商局40效能办20
桥头镇40商务局40药监局20
洗新乡30水务局40体育局20
枫木乡30卫生局40扶贫办20
黎场乡30文广局40辣椒办20
中益乡30安监局40烟 办20
龙潭乡30计生委40气象局20
王家乡30规划局40供销社20
黄鹤乡30工商局40县志办20
六塘乡30新区管委会40档案局20
三益乡30林业局40  
金竹乡30畜牧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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